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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零容忍

臺中市政府為禁止所屬員工於上班或午休時間飲酒、酒後滋事及酒後駕車,以端正紀律,特訂定「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飲酒及酒後駕車懲處要點」及「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

1.所稱員工係指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教職員、工友、技工、駕駛及各種臨時人員。

2.所稱酒後駕車係指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而駕駛汽車或機車之行為。

 

「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飲酒及酒後駕車懲處要點」及「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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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8-27
  • 發布日期: 2020-05-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中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