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為鼓勵生育、照顧產婦及減輕新生兒家庭的照顧負擔,提供到宅坐月子服務:
一、一般產婦:居住本市之產婦,可自費每小時新臺幣250元。
二、弱勢產婦:補助120小時(15天),並應符合下列兩項資格者。
(一)新生兒父母之一方,於新生兒出生當日已設籍本市滿180天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於本市。
(二)申請之產婦使用服務時,新生兒應於本市完成初設戶籍登記,且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列冊低收入戶者
2.列冊中低收入戶者
3.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定資格者
4.設籍前新住民之婦女
5.入住社會住宅且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之婦女
6.其他經本市社工評估有需求之婦女
★ 到宅坐月子服務包含產婦照顧、月子餐製作、新生兒照顧、簡易家務服務及喘息服務等,減輕家庭照顧重擔。
★ 如有疑問歡迎洽詢本市到宅坐月子平臺(04-24369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