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申請受理期間: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受理機關:應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申辦旨揭補助所需申請書件,請至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官網查詢(http://www.ipd.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各項福利措施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