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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轄內居民無償前往領用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汰換之報廢財物訊息

(一) 領用對象:臺中市轄內居民。
(二) 領用費用:免費。
(三) 搬運方式:領用人須自行載運及負擔相關搬運費用,本處不提供運輸服務。
(四) 物品現況:採「現況交付」原則,領用前得先確認物品堪用情形,領用後不得要求維修或退換。
(五) 開放時間:115年9月24日(週四)前,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4時至16時(上班時間不含國定假日),至物品領完為止

 

有意領用者,請於開放時間內至指定地點登記並載運物品,並請事先聯絡本處承辦人賴小姐,聯絡電話:(04)23013518分機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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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9-16
  • 發布日期: 2026-09-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中區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