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領用對象:臺中市轄內居民。
(二) 領用費用:免費。
(三) 搬運方式:領用人須自行載運及負擔相關搬運費用,本處不提供運輸服務。
(四) 物品現況:採「現況交付」原則,領用前得先確認物品堪用情形,領用後不得要求維修或退換。
(五) 開放時間:115年9月24日(週四)前,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4時至16時(上班時間不含國定假日),至物品領完為止
有意領用者,請於開放時間內至指定地點登記並載運物品,並請事先聯絡本處承辦人賴小姐,聯絡電話:(04)23013518分機566。
(一) 領用對象:臺中市轄內居民。
(二) 領用費用:免費。
(三) 搬運方式:領用人須自行載運及負擔相關搬運費用,本處不提供運輸服務。
(四) 物品現況:採「現況交付」原則,領用前得先確認物品堪用情形,領用後不得要求維修或退換。
(五) 開放時間:115年9月24日(週四)前,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4時至16時(上班時間不含國定假日),至物品領完為止
有意領用者,請於開放時間內至指定地點登記並載運物品,並請事先聯絡本處承辦人賴小姐,聯絡電話:(04)23013518分機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