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115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第四點(一)之選拔標準,得選為孝行楷模,並依其事蹟,分類如下:
- 長期陪護組:長期盡力照顧父母、尊親屬,不畏辛勞。
- 善用資源組:運用長照或其他社會資源照顧失能父母、尊親屬,鼓勵或積極幫助其重建、恢復或維持自理能力。
- 扶助實現組:照顧父母、尊親屬維持其身體健康,體貼其心意,使其歡喜,進而鼓勵並協助其自我實現。
- 同心協力組:家人間共同照顧父母、尊親屬,並能凝聚、團結彼此間情感,家庭和樂。
- 顯親傳孝組:傳揚父母之優良事蹟,彰顯其對社會之貢獻;或將自身關懷父母、尊親屬之具體作為,推廣至里鄰社區,並熱心提供協助,供大眾效法。
活動詳情請參閱「115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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