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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115年臺中市社會救助金專戶指定捐款喪葬補助實施計畫

一、115年度申請須符合以下要件:

     (一)死亡事實發生於「3個月內」。

     (二)「亡者非屬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並設籍本市滿三個月以上。

     (三)屬本市重大社會案件被害人關懷聯繫案或經濟弱勢戶。

二 、惟死亡事實發生於114年度者之申請條件如下,仍得提出申請:

     (一)死亡事實發生於「6個月內」。

     (二)「亡者或其家屬」設籍本市滿三個月以上。

     (三)屬本市重大社會案件被害人關懷聯繫案或經濟弱勢戶。

三、公告及其附件,並可於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網站首頁之「最新消息」下載。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1-16
  • 發布日期: 2026-01-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中區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