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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年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於116 年1月1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116年12月31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受理申請

租金補貼諮詢專線
租金補貼諮詢專線

一、檢附內政部國土管理署5年10月13日國署住字第1151195952號公告一份。

二、115年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期間自115年1月1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至115年12月3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申請方式以線上申請為主,其他申請方式如下:

1. 舊戶: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直接帶入116年度申請,無須重新提出申請,惟受補貼者應於租賃契約消滅3個月內檢附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5點及記載出租人姓名、承租人姓名、承租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租賃房屋地址、租賃金額及租賃期限且於116年仍有效之新租賃契約。

2.新戶:
  (1)線上申請:申請人備妥檢附文件至國土署網站首頁(網址https://www.nlma.gov.tw/)右側→「重要政策」→「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網站提出,存檔後點選送出才算完成。不便線上申請者,透過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下稱住宅處)或社會福利、民政體系及相關民間團體等協助線上申請。
  (2)郵寄申請:請下載紙本申請書( 網址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2.aspx)郵寄至住宅處辦理(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3)臨櫃申請:請於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上班日至住宅處辦理。

三、另檢附租金補貼審查基準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聯絡電話等資訊供參,本府住宅補貼專線為:2293-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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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10-27
  • 發布日期: 2026-10-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中區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