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名方式
|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民國115年11月10日前(限時掛號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1份依順序裝訂】: 1.報名表(請貼照片、資料詳實完整;請自本所網站下載)。 2.直式橫書約僱人員履歷表(自傳詳述,末頁需親自簽名;請自本所網站下載)。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5.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無則免付) 以上證件資料均為影本,每頁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及本人簽名或蓋章),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臺中市中區成功路300號3樓)辦理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