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申請獨子緩召在每年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止辦理。 申請條件:1.無兄弟姊妹。2.生(養)父年逾六十歲或死亡。3.本人須年滿三十歲。 申請時應檢附現戶全戶戶籍謄本、本國公民一人切結保證書及本人與保證人之身分證及印章,至戶籍地區公所申請緩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