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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於民國89年7月12日公(發)布,為促進廉能政治、端正政治風氣,建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之規範,有效遏阻貪污腐化暨不當利益輸送,特制定本法。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之迴避,除其他法律另有嚴格規定者外,適用本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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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一般行政,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8-27
  • 發布日期: 2015-10-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中區區公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