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發放期間:自115年9月30日起至115年10月19日止。期限內未領取並經區公所通知者,得延長期限至115年11月30日,逾期不得領取。
※115年度臺中市重陽節敬老禮金將自115年9月30日起發放,提供匯款及現金兩種領取方式。符合發放資格且有匯款需求者,請於115年8月28日前完成申請,以利於發放首日直接撥入指定帳戶。
一、發放對象
凡於50年12月31日前出生(原住民為60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於115年8月27日前設籍臺中市之65歲以上長者及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均符合重陽節敬老禮金發放資格。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發放:
(一)115年8月27日前死亡或失蹤尚未除籍者。
(二)因出境未能於發放期間完成領取手續者。
另符合發放資格者,如於115年8月28日至115年10月19日期間死亡或戶籍遷徙至外縣市,仍發給115年度重陽節敬老禮金。
二、發放標準
(一)65歲至89歲長者及55歲至89歲原住民長者,每人發給新臺幣2,000元。
(二)90歲至94歲長者,每人發給新臺幣3,000元。
(三)95歲至99歲長者,每人發給新臺幣5,000元。
(四)100歲以上長者,每人發給新臺幣1萬元,由市長或區公所代表市長親自致贈。
三、領取方式
(一)匯款發放:符合發放資格且有匯款需求者,請於115年8月28日前向戶籍地區公所提出匯款申請,經審核完成後,敬老禮金將於115年9月30日直接撥入指定金融帳戶。
(二)現金發放:未申請匯款者,將採現金發放方式,由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另行通知領取時間及地點。
(三)曾申請匯款且戶籍未遷出臺中市者,將沿用原金融帳戶資料辦理撥款,無須重新申請。
四、匯款申請方式
(一)線上申請
至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網站 → 便民服務 → 社福便利站,點選「重陽節敬老禮金匯款轉帳」即可辦理。
社福便利站:
https://i-welfare.taichung.gov.tw/people/index
(二)紙本申請
可至各區公所索取或下載「金融帳戶匯款轉帳申請書」,填妥後以掛號郵寄、親送至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或交由里辦公處代收。
五、附件
檢附下列資料供民眾參閱及申請:
- 臺中市政府115年度發放重陽節敬老禮金實施計畫。
- 金融帳戶匯款轉帳申請書。
提醒您:若接獲以「重陽節敬老禮金」或「社會福利補助」名義,要求提供金融帳戶、提款卡、密碼或要求匯款等可疑訊息,請提高警覺,切勿依指示操作,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或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查證,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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