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說明宣導 為維護高齡駕駛人行車安全,自中華民國106年7月1日起,新領或未逾75歲駕駛人已領有之普通駕駛執照有效期間至年滿75歲止,其後應每滿3年換發一次,也就是說,只要是31年7月1日以後出生,普通駕駛執照有效日期為75歲止,不再永久有效。另外31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長者雖然不用換照,但若是有交通違規,仍須辦理換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