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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說明

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說明宣導
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說明宣導

為維護高齡駕駛人行車安全,自中華民國106年7月1日起,新領或未逾75歲駕駛人已領有之普通駕駛執照有效期間至年滿75歲止,其後應每滿3年換發一次,也就是說,只要是31年7月1日以後出生,普通駕駛執照有效日期為75歲止,不再永久有效。另外31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長者雖然不用換照,但若是有交通違規,仍須辦理換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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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生活安全,法律權益,宣導活動,便民服務,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20
  • 發布日期: 2024-02-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中區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