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活動由中華民國教育部、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及教育局擔任指導單位。
二、該大會於113年舉辦時,共有數百位推薦者,152位獲獎者 (包含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等縣市),頒獎典禮當日更有近千人出席典禮,更舉辦千人宴感謝所有獲獎者的努力及付出,活動深獲社會大眾廣泛的認同及肯定。
三、歡迎各界賢達代表參選好人好事代表暨年度社會教育奉獻楷模之選拔及推薦,取得社會認同連結,冀能將「和諧共好」的社會教育,擴大成全民運動。
四、活動送件截止日至114年6月15日,選拔辦法及推薦表如附件,大會頒獎典禮時間暫訂於8月底前辦理(確定日期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