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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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徵期間:114年7月24日至8月3日止。 二、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個別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若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六、本案除正取1名外,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七、錄取公告:公告於本所網頁,錄取者並以電話或語音留言通知。 八、相關詢問事項請洽(04)22222502分機103人事室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