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機關徵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臺中市中區區公所技佐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中區區公所技佐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中市中區區公所
職稱 技佐(委任第四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職系 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名額 1名(預估缺)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人員。
二、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三、具有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三、報名截止日前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未具雙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有效期間(起) 2025-07-24
有效期間(訖) 2025-08-03
工作項目 一、區里建議工程、廳舍修繕、中央補助計畫、代辦經費及其他工程等相關業務。
二、路燈PFI業務、臨時性工程使用道路申請等。
三、農林漁牧、經建財稅(含綜所稅申報收件)、法院公告業務、動物防疫、地政等業務 。
四、天然災害緊急搶修搶險。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中區區公所(臺中市中區成功路300號3樓)
報名方式 (一律線上報名)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請於本(114)年8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所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文件4.最近五年年終考績通知書等資料,依序合併掃描成一份PDF檔案完整上傳至應徵系統
二、未填寫履歷表自傳,或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其他 一、應徵期間:114年7月24日至8月3日止。
二、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個別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若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六、本案除正取1名外,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七、錄取公告:公告於本所網頁,錄取者並以電話或語音留言通知。
八、相關詢問事項請洽(04)22222502分機103人事室陳小姐。
連絡人 人事室陳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22502分機103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False
市政分類 一般行政
重要性 99
張貼日 2025-07-23
單位 臺中市中區區公所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7-24
  • 發布日期: 2025-07-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中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67